摘自:http://www.hanban.edu.cn(国家汉办网站)

 

关于对汉语水平考试(HSK)中替考和窃题行为认定和处罚的规定

作者:考试处   发表时间:2004-2-27   来源:综合处 

 

中国汉语水平考试(HSK)是为测试第一语言非汉语者的汉语水平而设立的国家级标准化考试。为了维护其公平性,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,杜绝替考和窃题泄密等严重舞弊行为的发生,根据《中国汉语水平考试(HSK)考务管理规则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条例,供国内外各HSK考点作为对考生替考和窃取试题内容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的依据。

 

一、对替考行为的处罚

替考行为一经被查出,HSK主办者将对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双方做出两年内不得在国内外任何HSK考点参加任何级别的HSK考试的处罚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可认定为替考或请人替考:

1 参试人虽未报名但持伪造的证件(护照、居留证或居民身份证)代替其他已报名的考生参加考试(即: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通过携带伪造的证件使证件上的姓名、照片等信息与真实报名人准考证上的信息一致);

2 参试人持伪造的“HSK准考证”参加考试,即参试人将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的“HSK准考证”上的照片私自换成参试人的照片,达到替考的目的;

3 两名考生均已报名,并持有效证件和合法“HSK准考证”参加考试,但在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前,两名考生分别在答卷上填写对方的中文姓名、英文姓名、国籍、性别和考生序号,达到替考的目的。

      

二、对盗窃试题者的处罚

盗窃试题行为一经被查出,HSK主办者将对盗窃试题者做出两年内不得在国内外任何HSK考点参加任何级别的HSK考试的处罚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属于盗窃试题

1、考试时,试图将试卷带出考场并不听主、监考人员劝阻;

2、考试时,拆取、撕扯试卷的部分内容试图带出考场;

3、考试过程中,拆取、撕扯部分试卷并以上厕所、外出购物等为 由带出考场复印、抄写或转交第三者带离考场;

4 以生病为由申请提前离场并试图将拆取、撕扯的部分试卷带出考场;

5 考试时,考生在“HSK准考证”的背面或空白处、手绢、橡皮、手掌上,以及在考生私自带入考场的其他纸张上抄写试题内容;

6 考试过程中,考生用录音笔、录音机以及具备录音功能的手机录制听力考试的内容;

7 用照相机、摄象机、具备照相功能的手机、U盘(MP3)等对试题进行偷拍、照相。

 

三、对于违规行为已触犯所在国法律者,考试主办单位可依据所在国法律对违规者提起诉讼。违规者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。

 

四、本规定自200431日起实施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41